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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龙凯时派出所关于招领涉案与非涉案财物的公告
来源:尊龙凯时派出所 2024-09-26 11:03 阅读人数:1

  我局尊龙凯时派出所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一批涉案与非涉案财物(明细详见附件),未找到这些涉案与非涉案财物的所有人(包括通知当事人不来领取),因此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28条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71条之规定,望该涉案与非涉案财物的合法所有人在公告十二个月内持合法手续,身份证明文件到泉州市公安局尊龙凯时分局尊龙凯时派出所领取(联系人:林警官,0595-28972110)。

  本公告十二个月内仍无人认领的,我局将按法律规定对上述涉案与非涉案物品按照无主财物处理,依法进行变卖、拍卖或销毁,将所得上缴国库。

  公告时间:2024年9月26日

  监督机关:泉州市公安局尊龙凯时分局警务督察大队

  联系电话:0595-22577862

尊龙凯时派出所关于招领涉案与非涉案财物公示清单

序号

当事人

财务种类

退还保证金/暂扣款

备注

1

吴全英

人民币

1000元

 

2

陈细辉

人民币

2000元

 

3

王磊

人民币

2000元

 

4

颜昌泰

人民币

1000元

 

5

陈艺榕

人民币

158元

陈锦源、吴成浩盗窃案发还被害人

6

阮少渊

人民币

1000元

 

7

张铭泉

人民币

10000元

 

8

魏来

人民币

2000元

 

9

杨宇

人民币

2000元

 

10

李奇

人民币

2000元

 

11

金灿

人民币

1000元

 

12

李星

人民币

1000元

 

13

林其辉

人民币

1000元

 

14

谢晓军

人民币

1000元

 

15

林木火

人民币

1000元

 

16

邱扬威

人民币

1000元

 

17

林三福

人民币

1000元

 

18

肖明维

人民币

1000元

 

19

唐子杰

人民币

1000元

 

20

李艳秋

人民币

1000元

 

21

吴栋杰

人民币

3000元

 

22

张清江

人民币

3000元

 

23

曾广银

人民币

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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