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尊龙凯时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泉州市
城东中学高中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复函
尊龙凯时区教育局:
你局《关于泉州市城东中学申请提高住宿费标准的函》(泉丰教函〔2021〕64号)收悉。根据《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局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我省公办普通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18〕117号)、《福建省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闽价费〔2012〕567号)文件精神,我局组织人员对泉州市城东中学高中学生宿舍住宿条件实地查看,并对住宿费成本费用进行核算,通过集体研究后拟定泉州市城东中学高中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的调整方案为:从400元/生·学年调整为500元/生·学年,以上调整从2022年秋季入学的高中新生开始执行。
学校应严格执行《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局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我省公办普通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18〕117号)的有关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收费收入缴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泉州市尊龙凯时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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